宋麗麗
知識產權高級顧問
超過5年知識產權服務經驗
曾服務過小易到家、紅茶移動、海南航旅等眾多知名客戶
商標快速注冊專屬鏈接:http://m.08lv2g.cn/product/item/info/id/7.html
案件背景:
上世紀90年代, New Balance就已經進入中國,用的是“紐巴倫”的譯名,當時沒有及時注冊,后來被人搶注。
建議:需要注冊商標的國內公司,如果想要進駐國外市場,在前期申請中文商標時就把相應的英文商標同時申請,國外公司入駐國內市場的商標也是這樣,要同時把英文及譯后的中文及時注冊,以免發生類似此案例的被動局面。
美國體育用品制造商New Balance現在可以舒一口氣了。
在經歷了混亂的商標侵權案后,這家公司最近在中國終于贏得了一場商標侵權官司訴訟案,獲賠近100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這也是外資企業在商標侵權官司上迄今獲得的最大一筆賠償。
2016年8月,新百倫公司委托律師事務所就深圳市新平衡運動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以及晉江市青陽新鈕百倫鞋廠、莆田市荔城區搏斯達克貿易有限公司、鄭朝忠、吳江區松陵鎮新平衡鞋店共計五名被告的上述侵權行為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商標及不正當競爭訴訟,起訴涉案侵權運動鞋未經授權使用New Balance最為人所知的“N”標識。
日前,蘇州中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全額賠償新百倫公司總計1000萬元。
律師觀點:一審文書生效,(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除非有任何一方選擇上訴,那么再等二審。
對于New Balance品牌來說,這是一次勝利。
New Balance品牌隸屬于世界著名運動制品生產商新平衡體育運動公司(下稱“新平衡公司”)旗下,于1906年誕生于 “馬拉松之鄉”波士頓。經過百余年的發展,New Balance運動鞋已成為全球同行業中的暢銷產品,被譽為“慢跑鞋之王”,在世界范圍內具有極高知名度。New Balance運動鞋盡管款式眾多,但均有一個共同的標志性設計,即在鞋兩側突出使用大寫的英文字母“N”標識裝飾。
據了解,被告方新平衡公司授權本案原告新百倫公司在中國境內非獨占地使用“NEW BALANCE”等注冊商標、商品名稱和標志,并對任何侵犯新平衡公司就被許可標識享有的權利的行為單獨或與其共同提起訴訟。
忽視商標,New Balance在中國的發展道路并不順利
上世紀90年代, New Balance就已經進入中國。彼時,用的是“紐巴倫”的譯名。當時New Balance在中國內地使用代理商,但后來代理商私自擴大產量,生產了大批質量差、便宜、印有“N”字樣的復古鞋,還搶注了“紐巴倫”的商標。結果可想而知,New Balance以代理商嚴重違反了經銷商規則的名義取消了這家公司的獨家代理權,同時也退出了中國內地市場。
直到2003年,New Balance重返中國內地,獲得核準在第25類“鞋”上注冊“New Balance”商標。2006年12月在中國成立新百倫公司。
雖然如此,但遺留下來的問題不斷。服裝零售行業的專家曾向媒體表示,由于早期進入中國時不斷更換代理商、經銷商,讓這個品牌在國內的名字商標始終混淆不清。
這也讓New Balance嘗到“苦果”:這家公司在去年6月輸掉過一場官司,當時公司被廣東一家民營鞋企起訴侵權,后者甚至索要9800萬元的賠償。該民營企業稱自己是“新百倫”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給出的證據是在2004年6月申請注冊“新百倫”商標,于2008年1月獲準注冊。該企業生產以 “新百倫”為商標的男鞋產品,并在大型商場設有銷售專柜。New Balance最終被罰款500萬元,公司被判決未來不得再使用“新百倫”商標。
現狀:
如今再打開新百倫中國官網,在其產品上已經看不到中文名字,僅留下New Balance或者NB這樣的標識,而唯有公司名稱依舊保留著“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
“禁用的是產品上的中文名字。公司名無關。”
New Balance緣何在中國發展的道路上如此坎坷呢?
原因在于國際商標注冊的痛點,外國品牌若是想進軍中國市場,必須先注冊英文商標,再將中文拼音、中文、logo圖形統統都要注冊完畢才能確保不遭受搶注的風險。因此,無論是國企還是外企,在拓展市場之前必須先做好知識產權布局的工作,以防遭受競爭對手的狙擊!
受到侵權的遠不止New Balance一家
耐克旗下的高端品牌Jordan就曾起訴福建的體育用品公司喬丹體育,這場官司打了五年之久,最終在去年年底塵埃落定。最終的結果是,喬丹體育在鞋類、服飾等商品上可以繼續使用“喬丹”的中文商標。
另一家美國第二大運動用品集團Under Armour去年將福建廷飛龍體育告上法庭。2016年4月26日,福建廷飛龍體育大張旗鼓地在福建晉江召開發布會,推出“Uncle Martian 安可瑪汀”和“N品牌”兩大品牌。發布會通稿一經發布,便引起質疑,在社交媒體上,網友紛紛吐槽兩個品牌山寨美國品牌Under Armour Inc.(安德瑪)和New Balance Athletic Shoe Inc. (新百倫)。
目前,“商標占位”是國內的通用法則,即商標通常被授予首先向政府提交申請的人。正是因為如此,New Balance在華維權困難重重。
隨著Under Armour和New Balance接連維權成功,且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金,表明企業越來越重視商標,這是一個好的現象,中國山寨品牌的日子會越來越難過,及時注冊商標,是發展品牌的第一步。
內容審核:王立洋、鐘俊鳳
投稿及內容合作:wangliyang@kuaifaw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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