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注冊個體工商戶的老板越來越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負責人近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截至去年底,全國登記在冊個體工商戶已達1.03億戶,約占市場主體總量的2/3。這是一個歷史性突破,邁上了1億戶。”
注冊成功比較簡單,主要的是后期的經營,其中最需要老板們注意的就是稅務問題了!
稅務登記不可少,十四個財稅要點要記牢!
一、怎么去做稅務登記?要帶什么材料?
(一)個體工商戶用戶稅務報告程序
個體工商戶進行稅務報告,通常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準備個體工商戶稅務報告具體所需資料,向所屬稅務機關提交資料;
(2)稅務服務廳收到資料,檢查資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符合的立即完成,當場印刷發行稅務登記證書;
(3)個體工商戶工商店納稅人可持稅務登記證書申請收據、納稅申報等;
(4)不符合處理條件的,稅務部門服務人員應當當場補充資料或不受理原因,個體工商戶用戶修改后再次提出申請。
(二)個體工商戶稅務報告所需資料
這些材料主要包括:
(1)《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執行國稅局、地稅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證時,應提供2份)
(2)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批準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個體工商戶負責人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授權代理委托書和經營者身份證。(委托代理機構代理需要提供)
一般來說,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工商店必須取得營業執照,或者從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天以內,或者從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天以內,向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表,填寫表格,向稅務機關提交稅務登記。
二、老板們必須掌握的個體工商戶的14個財稅要點!
(一)個體工商戶的投資人要承擔無限責任
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同,個體工商戶的投資人對于經營期間形成的債務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范圍沒有特殊限制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四條規定: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市場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 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不屬于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個體工商戶作為市場經濟主體,與有限公司等企業主體的市場地位是平等的,其準入門檻在法律層面是一致的。
(三)個體工商戶可以不開設銀行賬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不開設銀行賬戶,而由投資人個人的銀行賬戶進行收付款項;而有限公司必須設立獨立的銀行賬戶,且要保持資金獨立性,不可與投資人財產混同。
(四)無法轉讓,不能對外投資
個體工商戶無法轉讓,只能注銷;也不能對外投資,成為公司的股東;也不能設立分支機構。
(五)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建賬
按照《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復式賬:
1、注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2、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3、省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并積極創造條件設置復式賬:
1、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2、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省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六)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政策
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也可以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規定:“第三條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如果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以下稅收優惠: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
(七)個體工商戶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和殘保金
個體工商戶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也無需繳納殘疾人就業保證金。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第二條規定,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八)個體工商戶的業主與其投資的個體工商戶之間的房產、土地的權屬轉移免契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以售后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2號)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將其個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個體工商戶名下,或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免征契稅。
(九)個體工商戶業主取得的收入是“經營所得”,不是“工資薪金所得”
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5號)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個體工商戶的業主從個體工商戶取得的收入為經營所得,如果取得名義上的工資薪金收入等綜合所得,是不能稅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終的經營所得一并征收個人所得稅。
(十)哪些支出不能在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1)個人所得稅稅款;(2)稅收滯納金;(3)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4)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5)贊助支出;(6)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7)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8)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十一)個體工商戶無法區分生產經營的個人家庭費用,如何在稅前扣除?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
(十二)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有什么優惠?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減半政策。
(十三)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額怎么計算?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舉例:
納稅人李某經營個體工商戶C,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2000元,減免稅額=[(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十四)個體工商戶申請代開貨運發票時,還預征個人所得稅嗎?
自2021年4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人申請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發票時,稅務機關不再預征個人所得稅,而是由納稅人依法自行申報繳納。